7月21日,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延期表决后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
公告显示,华晨集团重整草案获税款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和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但在普通债权组中,通过重整草案的普通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未超过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
分析人士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华晨集团重整草案未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由于债务暴雷,华晨集团在2020年11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续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将与未通过重整草案表决组的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但重整草案未获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将拖累集团重整进程。
截至7月21日发稿,华晨中国(01114.HK)停牌前涨0.00%,股价报7.3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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