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深交所向赣锋锂业(002460.SZ)下发《关于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称赣锋锂业未及时对赣锋矿业投资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及时披露收购伊犁鸿大有关交付或者过户事宜。深交所要求赣锋锂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监管函指出,2022年2月,赣锋锂业与上海聚锦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赣锋矿业,该公司出资10.85亿元,持有赣锋矿业62%的股权,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3%,该公司未及时对上述投资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赣锋锂业于2021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收购伊犁鸿大100%财产份额涉及矿业权投资的公告》显示,公司拟以14.70亿元收购伊犁鸿大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但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上述收购事项已于2021年12月3日完成。深交所认为赣锋锂业未及时披露有关交付或者过户事宜,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相关规定,因此向公司下发监管函,要求公司及时整改。
截至6月8日收盘,赣锋锂业股价报130.79元,上涨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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