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想控股由于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等问题被责令立即全面整改

2022-04-14 15:04:02 

4月14日,北京证监局对联想控股(03396.HK)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联想控股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早于境内交易所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发布时间,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


公司拟收购卢森堡国际银行股权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时间晚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


如果公司对相关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分析人士表示,联想控股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八条的规定。公司被责令整改一定程度或影响其未来经营。


截至4月14日发稿,联想控股涨0.2%,股价报9.92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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